问题 | 给别人贷款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给别人贷款不还怎么办? 1、给别人借款,实际借款人不还款的,名义借款人可能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拘役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2、利用他人名义贷款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或是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虽然是一般主体,但是如果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冒用他人名义或者虚构假名骗取贷款的,则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实践中,冒名贷款主要有“顶名贷款”、“搭名贷款”、“盗名贷款”和“假名贷款”几种。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采用了上述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并将贷款非法占有或者挪作他用,则应当分别根据《刑法》关于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或者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用他人名义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用他人名义贷款买房的风险包括失去房屋所有权、真正出资人很可能财楼两空等。 1、失去房屋所有权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可能会失去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如果借名人无法证实其借别人名义买房的事实,也就是说不能够证明用别人名义买房的协议、购房款由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用别人名义买房事实存在的,法院一般会将其出资购房的行为认定是一般借贷行为,借名人只能要求被借用人返还购房款,而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2、国家因其购买违法而收回住房 国家的政策性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实施的民生工程,但是由于其优惠的价格也增加了借名买房的气焰,因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如果有人贪图政策性住房的优惠政策而借用他人名义买房,也就违反了国家关于政策性住房的规定,这种购买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购买,国家也就会收回政策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 3、真正出资人很可能财楼两空 如果借他人名义买房,一旦名义产权人偷偷的出售该房产,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购买了此房产,那么真正的出资购房人以后将无法追回此房产,并且如果名义产权人已经将卖房款挥霍或卷走,真正的出资购房人很可能会财楼两空。 三、欠债不还起诉可以要违约金吗? 1、欠债不还起诉可以要违约金。 (1)借贷双方明确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那么借款方到期不还钱属于违约,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明确了违约金的数额或是计算方法的,那么即可以按照该约定进行计算。 (2)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未做约定或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的。但是,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实际损失,譬如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2、欠钱不还起诉时效为三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算。 向银行贷款无疑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有些个人、或者是单位,可能会因为不满足相应的条件而利用他人的名义贷款。根据规定,利用他人名义贷款属于违法行为,若是情节严重,有可能会因为涉嫌犯贷款诈骗罪等的罪名,而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对给别人贷款不还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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