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何写?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何写?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由此可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一般由一张A4纸写明上述法条要求的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这是法律对用人的要求,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办理完业务交接后由用人单位出具,也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具。 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综上所述,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对于劳动者和新单位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一个证明文件,也是避免人事纠纷的一个手段。一旦公司的调整跟不上劳动者的需求,就会面临着劳动者寻找新的用人单位,也会因为劳动者的一些自身的原因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不管是哪种情况该证明自都必不可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何写?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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