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积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积金吗?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积金。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是否允许 1、住房公积金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三、冻结(划扣)住房公积金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1、确定被执行人以该项住房公积金服行公积金货款合同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对该项住房公积金暂不予冻结(扣划),但下列情形除外: (1)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将清偿完毕,可在贷款期限届满后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冻结(扣划) (2)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的还款余额,对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的还款余额部分,人民法院可以冻结(扣划)人民法院虽然对住房公积金暂不予冻结(扣划),但公积金中心应对人民法院要求冻结(扣划)的法律文书进行记载。待冻结(扣划)的条件成立时,公积金中心应协助办理冻结(扣划)事项。 2、被执行人以其房屋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抵押担保的,人民法院对该抵押房屋强制执行时,不影响公积金中心的优先受偿权。 3、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下列情形,可以扣划其住房公积金: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4)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6)涉及住房消费类债权债务纠纷(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支付房租引起的债务纠纷); (7)被执行人死亡或则被宣告死亡,或者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系被执行人的。 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是允许的。人民法院有权利在公民未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冻结、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等个人财产,具体参考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 四、 公积金购房的条件是什么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 5、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积金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目前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完全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提交申请书。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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