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变更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变更有什么规定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 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法律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探望权有什么规定 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探望权,法律是有规定的。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方法有什么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也可以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也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变更有什么规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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