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刑事责任的追究是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立案条件包括: 1、非法提供相应麻醉药品的数量较大的; 2、非法提供2次以上麻醉药品且数量累计达到相应数量标准80%以上的; 3、二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的; 4、存在向吸毒的未成年人提供麻醉药品等后果严重或情节严重情形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二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两次以上,数量累计达到前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三)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行政处罚,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四)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条件: 1、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2、本罪的主体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刑事责任的追究是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以上就是关于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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