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方故意损毁共同财产的要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时一方故意损毁共同财产的要如何处理 离婚时一方故意损毁共同财产的,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损毁财产的录像、照片、毁坏的物品等。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故意损毁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交通事故一方故意拖延时间不处理要如何办 对方拖延处理的话自己就要做好起诉的准备了,因为对方不处理,协商解决肯定是不行的了。时间拖得越长,诉讼时效就变短了,更加不利于受害人。因此,当事人最好是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其处理流程是:找律师,写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受伤住院费用比较高,就可以考虑诉讼。准备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单据,误工费证明,陪床费证明,伤残鉴定等。诉讼费你垫付,诉讼后,由败诉方承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女方故意拖着不离婚要如何处理 1、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起诉至法院离婚,短则三个月可以离婚,长则六个月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离婚时一方故意损毁共同财产的要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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