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和驶离现场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肇事逃逸和驶离现场有什么区别 肇事逃逸和驶离现场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 肇事逃逸目的在于肇事者妄图推卸、逃脱责任; 驶离现场,主观上讲,肇事者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并且事后主动归案; 2、含义不同。 驶离现场并不是法律术语,是肇事者因害怕遭到被害人家属的殴打而逃离事故发生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后果有什么 1、当事人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的,不予减轻。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有什么后果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如果不构成犯罪,则后果为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肇事逃逸和驶离现场有什么区别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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