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怎样算是个人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间怎样算是个人财产 一、夫妻财产的约定优先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则按下面的标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二、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6、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7、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 8、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9、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离婚时哪些是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时下列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不满10年的,为复员、转业军人个人所有。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归复员军人本人所有。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 (3)一方的人身保险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离婚时什么是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时下列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包括下列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包括下列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不满10年的,为复员、转业军人个人所有。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归复员军人本人所有。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 (3)一方的人身保险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夫妻间怎样算是个人财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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