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出庭费用
鉴定人出庭费用,是指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部门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人,从事本机关管辖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由本机关承担鉴定费用;从事其他司法机关管辖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由通知出庭的人民法院承担费用。其他司法鉴定人的出庭费用,一律由通知出庭的人民法院承担。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费用应当包括司法鉴定人作证工作的报酬、差旅费用、误工费用等合理支出。
问题 | 证人出庭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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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证人出庭应当享受合理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的补偿。具体费用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情况下,证人需要提供相关凭证,如车票、住宿发票等,以便向法院申请费用补偿。法院将根据证人的出行距离、住宿等情况,合理确定费用。证人出庭费用由案件的败诉方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证人是被传唤出庭,而非自愿出庭,法院可能不会给予费用补偿。另外,证人出庭费用的具体执行情况可能因地区、法院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的意见。 证人出庭费用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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