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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定诈骗坐牢还需要还钱吗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一、判定诈骗坐牢还需要还钱吗

1、诈骗案判刑了还用还钱。

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2、诈骗案件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则不会被追究行政责任。

就同一事件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侵犯的对象不同、客观方面不同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

前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

前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后罪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

3、客观方面不同

前罪虽是公开进行诈骗活动但行为人一般在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进行。而后罪则是采用大张旗鼓、规模较大、公开的方式,有的甚至运用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并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单位上当受骗。

4、诈骗数额不同

前罪的数额一般都比后罪的数额小,从而两罪的起刑点有较大的差异,前罪的起刑点比后罪的起刑点低。

5、犯罪主体不同

前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属于单一主体。而后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属于复杂主体。

三、哪些诈骗所得要追缴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如何判断是伙同诈骗还是中间人,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一)界定中间人是否共同诈骗的方法如下:

1、二人及以上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实施的诈骗行为。

2、行为人具有实施犯罪的共同故意。

3、行为人通过诈骗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4、诈骗案中,如果对诈骗一事明知,则属于共犯,如果不知情,则属于中间人。

(二)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

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判定诈骗坐牢还需要还钱吗,诈骗案件等刑事案件的涉案当事人,不仅可能需要刑事责任,也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诈骗案件的当事人,需要向案件的受害者支付损害赔偿金,那么即使后期被法院判处了刑事处罚,也依旧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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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