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对方不承认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共同债务对方不承认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承认的,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应当积极收集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请求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即使对方不承认也不影响共同债务的判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虚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有如下处理方法: 1、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共同清偿; 2、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是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不得对抗善意的债权人,即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主张债权,一方支付债务后,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判决向另一方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夫妻共同债务对方不承认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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