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杀人罪致死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故意杀人罪致死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致死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涉嫌故意杀人罪哪些情节会影响判刑标准? (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 (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四)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五)赔偿情况; (六)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七)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四、涉嫌故意杀人罪不能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五、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六、涉嫌故意杀人罪需要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盲、聋、哑人;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七、涉嫌故意杀人罪开庭后可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八、故意杀人致死死刑执行流程有哪些? 1、由最高院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执行的人民法院需要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监督; 3、指挥执行的人员,需要对罪犯验明正身,并且讯问有无遗言或者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 5、执行死刑后,在场的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6、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可见,故意杀人罪致死需要根据案件详细情形才能准确分析,虽然故意伤人罪有死刑,但故意杀人致死不一定任何情况下都会被判处死刑。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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