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如何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如何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二、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债权申报表;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 1、职工债权。 2、利息请求权。 3、待定债权。 4、连带债权。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8、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 9、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后果是如何的 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即被视为放弃债权,不过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企业的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的,虽然其债权在企业清算时得不到及时的清偿,但是只要在5年内提出清偿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仍然有义务予以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按期申报债权破产重整的后果有什么 未按期申报债权破产重整有下列后果: 一、债权人将会丧失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二、如果破产财产已经进行了分配的,则债权人将不能补充申报,如果债权人申请补充申报的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三、如果进入了重整程序债权人没有及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将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 四、如果进入了和解程序债权人没有及时申报债权的,将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如何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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