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异议
撤回异议,是指对被撤回的事项存在异议,后把该异议申请书递交给有关部门。
问题 | 执行时效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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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执行时效期间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定时间内主张权益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主张权益的权利,被称为主张权益的时效权利。执行时效期间的法律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时效期间的计算:执行时效期间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司法解释进行确定。 2. 时效期间的中断:在执行时效期间内,如果权利人采取某些法律行为,如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可以中断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中断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通常与原来的时效期间相同。 3. 时效期间的终止:执行时效期间终止是指时效期间已经届满,权利人不再享有主张权益的权利。一旦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将失去行使权利的机会,无法再主张权益。时效期间终止后,权利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 4. 时效期间的中止: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执行时效期间可以暂时中止。例如,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如监护关系、劳动关系等,执行时效期间可以暂时中止。中止期间不计入执行时效期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权益主张可能会有不同的执行时效期间,具体时效期间的规定可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主张时效期间,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张权益,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执行时效期间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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