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是否属于羁押措施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拘留是否属于羁押措施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但不属于羁押措施,刑事案件的羁押措施包括刑事拘留和逮捕两种。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二、监视居住是否等于行政拘留 监视居住不等于行政拘留。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临时性措施。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不是阶段性的措施,是最终处理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盗窃属于行政还是刑事拘留 盗窃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主要看盗窃的数额,国家规定数额较大的就涉及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般认为盗窃数额超过了1000-3000元以上就构成刑事案件。但是也有即便没有达到该数额的也会被认定为刑事案件的情况,如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教唆未成年人盗窃。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行政拘留是否属于羁押措施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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