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觉得拆迁不合适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如果觉得拆迁不合适怎么办 1、觉得拆迁不合适,可以选择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搬迁和拆迁补偿可能一样多,也有可能拆迁的补偿多。 拆迁是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搬迁如果是政府的行为导致搬迁,可以等同于拆迁;如果是自己的原因搬迁,和拆迁就没关系了。 二、拆迁补偿纠纷如何举证 拆迁补偿纠纷举证的方式为拿出相关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具体的证据包括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等的材料,具体需要收集的材料如下: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①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②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③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 ④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⑤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 ⑥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2)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①拆除房屋许可证; ②房屋拆迁公告; ③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④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⑤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⑥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 ⑦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⑧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3、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类型: 在城市化的推进,旧城改造和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房屋拆迁案件成为房地产纠纷案件中数量最多、当事人矛盾最容易激化的案件。这类纠纷主要表现有: (1)拆迁补偿或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或对协议反悔,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2)承租人起诉要求出租人(被拆迁人)赔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业和装修损失。实践中出租人的营业房被拆迁,造成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被拆除,经营受到影响,但是拆迁人一般都不会对承租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为此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 (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在拆迁纠纷中有些当事人双方达不成协议,经行政部门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裁决,又引起了行政诉讼。 三、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补贴和奖励、房屋装修补偿和家电设备搬迁补偿等。 1、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的具体金额已由各城市确定。具体金额和计算方法见当地标准。这里作者列出的补偿标准是通过大众拆迁人的独立搬迁和过渡来计算的。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2、停产停业损失赔偿 非住宅经营性房屋的补偿费用,由于属于个别情况,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补贴和奖励 补贴包括困难补贴和分摊补贴。困难补贴是指根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对贫困人口给予补贴;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共的额外补贴也将发放。 4、房屋装修补偿和家电设备搬迁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由当事人先行协商,评估机构不能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的搬迁也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但是,为了统一.为方便起见,各县市将根据市场价格出具具体补偿标准,具体金额以出版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被拆迁方在收到房屋即将被拆迁的决定之后,若是对此决定不服,可以在既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或者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以上就是如果觉得拆迁不合适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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