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有什么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如下: 1、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2、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3、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都有什么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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