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是指根据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制作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 | 特别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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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代理是指当事人对特定事项授权代理人代理其利益的一种授权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特别代理的法律效力由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决定。当事人在协议中可以明确约定代理人的权力范围和代理期限等内容。 特别代理的法律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授权方式:特别代理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行为方式进行授权。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具体的代理方式。 2. 权力范围:特别代理的权力范围由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决定。当事人可以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代理人的权限,包括特定事项的处理、签署文件、支付款项等。 3. 代理期限:特别代理的代理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可以是固定的期限,也可以是特定事件完成后自动终止。如果没有约定代理期限,代理权通常在特定事项完成后终止。 4. 代理人的义务:代理人在特别代理关系中有义务按照当事人的要求行事,并且必须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优先考虑。代理人应当忠实、勤勉履行代理职责,并及时向当事人报告代理事务的进展。 5. 代理人的责任:代理人在行使特别代理权时,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和谨慎的态度行事。如果代理人的过失导致当事人遭受损失,代理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特别代理是一种当事人将特定事项的代理权委托给代理人的授权方式。特别代理的法律效力由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决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代理方式、权力范围、代理期限等内容。代理人在特别代理关系中有义务按照当事人的要求行事,并且需要忠实、勤勉地履行代理职责。 特别代理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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