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独生子女有优待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房屋拆迁独生子女有优待吗? 1、房屋拆迁独生子女没有优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二、拆迁补偿信息能否公开? 1、拆迁补偿信息不一定会公开,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就不会公开: (1)公开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信息可能会危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 (2)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且由于其他被拆迁人数量众多,无法实际上征求其他被拆迁人的同意,因此不予公开。 2、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确定被拆迁人的补偿标准和补偿信息对于被拆迁人维权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 (1)一方面,其他房屋、土地情况类似的被拆迁人获得补偿的情况可以为被拆迁人提供诉求的合理边界。 (2)另一方面也能带来权利救济方式上的启发。可以说,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信息于被拆迁人而言就是一把维权的利器。于是,一些被拆迁人在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拆时就会申请有关政府机关公开同村或者同社区的其他被拆迁人的受偿情况。 三、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1、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包括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是签订后不依约履行等。 此外若是存在以下情形,也有可能会导致拆迁纠纷发生: (1)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 (2)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 (3)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者强拆房屋时有发生。 2、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父母的房屋被拆迁,子女不一定可以获得拆迁补偿金。具体是否可以获得补偿,与已经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相关。如果对房屋拆迁独生子女有优待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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