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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无责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一、交通事故无责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不处理的,责任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根据事故认定书进行赔偿,一般需要赔偿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害的费用,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故意不处理如何办

对于这种受害方拖延不处理的情况,肇事方应该积极找对方商讨解决方案。作为受害方也应该了解,如果不能与对方通过调节或者和解解决,想通过诉讼解决的,要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是有诉讼时效的。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赔偿达不到满意怎么处理

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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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2: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