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法律规定拆迁过程是怎样的?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一、法律规定拆迁过程是怎样的?

第一,政府发布拆迁公告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文件,告知拆迁范围以内不得再进行户口迁移、加建、扩建工程等,一般公示期不超过一年。在拆迁公告中,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方、拆迁期限等其他事项进行公布。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方,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最好在相关的场合进行公告,以确保通知到位。

第二,进行拆迁补偿协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方与被拆迁人需要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落笔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因此,政府与被拆迁人就安置补偿等事项进行协商,是非常重要,也是必经的环节。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不同意政府给出的安置补偿方案,也就是协商不成功,那么政府是不能擅自对其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的。

实际上,我们常听到有关“钉子户”以及其他“拆不动”的情况,归根结底还是补偿条件没有谈拢所造成的。

第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上述第二个步骤中,如果被拆迁人和拆迁方未能就安置补偿协议达成合意,且当地房屋征收相关部门或政府做出补偿决定后,被拆迁人仍然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做出的行政复议不符,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先拿补偿再搬迁

如果没有出现上述不能让拆迁方与被征收方都满意的“插曲”,也就是正常情况下,那么就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执行啦。

一旦补偿协议达成,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拆迁方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需及时将房屋内物品搬走,腾空房屋等。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该条非常明确的指出,应对被拆迁人先行补偿,在开始搬迁活动。

二、农村房屋拆迁,涉及到什么部门?

农村房屋拆迁涉及到的部门包括国土资源局、乡镇政府、拆迁办、村委会等部门,具体如下:

1、发布征地公告:县级国土资源局

前期还有一个预公告,需要获得拆迁农民的签字确认,之后会根据拆迁项目的性质提交给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这里所说的发布的征地公告是获得批复之后的正式公告。

2、发布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县级人民政府、村委会

通常是县级国土资源部们将公告下发到各个需要拆迁的村委会,由村委会组织公告公示。这期间,如果拆迁农民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政府举行听证会,异议较大的可以酌情修改补偿方案。

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民的法律知识薄弱,并不了解这一程序,很多地方为了尽快把拆迁的事情解决,也没有告知农民可以这样做,因此大家自己还是要上点心。

3、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县级人民政府(村委会没这个权利)

4、发放征地拆迁款:县级人民政府中的土管部门、村委会

通常我国实行得是“先征后拆”的拆迁政策,在拆迁款下来之后,由县级人民政府中土管部门核对然后下发到拆迁地的村委会,村委会再根据各个拆迁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将拆迁款一一下发到个人。

5、期限内拆迁:拆迁办

三、农村拆迁安置问题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可循。

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对农村房屋拆迁的一个专门法律和规章,仅有国务院颁布的专门针对城市居民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农村房屋拆迁的土地性质来说,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是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在适用法律上,农村房屋拆迁的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屋拆迁只作为征地过程中地上附属物补偿的一个部分。

法律规定拆迁过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拆迁过程实际上是比较复杂的过程,肯定是需要协商好补偿的标准,然后才能够拆迁。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10: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