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掉婚前房产,婚后又购买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卖掉婚前房产,婚后又购买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卖掉婚前房产,婚后又购买新房的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被卖掉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卖掉房子后获得的钱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当然也仍然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一方将新房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该房产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女方买房婚后加上男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女方买房婚后加上男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男方名字的行为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变更登记后赠与正式生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屋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同时,共有关系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卖掉婚前房产,婚后又购买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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