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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索贿罪的认定数额标准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一、索贿罪的认定数额标准有哪些

对于受贿罪的认定数额标准,在特殊情形下最低为一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受贿罪的特征是哪些怎么认定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二、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个人受贿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贿赂定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贿赂可能涉嫌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行贿罪的立案金额为:

(1)行贿数额三万元以上;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立案: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另外,如果行贿的主体是单位的话,成立单位行贿罪,立案金额为20万以上。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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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