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岁宝宝如何要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一岁宝宝如何要抚养费 离婚一岁宝宝可由其直接扶养人代为要求抚养费。且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追加 离婚子女抚养费要想追加,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通过下列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离婚后应如何再协议抚养费 离婚后应由双方基于自愿再协议抚养费。且法定变更情形包括: 1、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2、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3、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一岁宝宝如何要抚养费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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