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要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受理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只要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就会受理吗? 并不是只要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受理,要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三、民事案件中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四、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 1、申请主体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申请人一般是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受益人; 2、申请阶段不同。 财产保全的申请分为诉前、诉中执行前的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一般在判决生效后,原告或被告一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 3、执行对象不同。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法院判决的义务方的义务内容; 五、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六、强制执行可以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只要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受理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解答了。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是符合相关的条件,并不是说只要提出申请就可以了。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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