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到家庭暴力的要如何维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
解答 |
一、受到家庭暴力的要如何维权 受到家庭暴力的可以找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助处理;也可以报警处理,警方收到报警后会到现场处理,会根据情况对施暴者予以治安处罚或者批评教育。如果有必要的被施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然后提起离婚诉讼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家庭暴力的定义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的定义如下: 1、家庭暴力的主要范围,家庭暴力的认定不仅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还指其他家庭成员,如子女,家庭成员一般应理解为具有亲属身份并共同生活的人; 2、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为了殴打、捆绑、伤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这里的其他手段主要是针对家庭暴力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3、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的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的伤害,达到一定程度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三、遇到家庭暴力要如何处理 遇到家庭暴力要这样做: 1.首先,受害人应当立刻远离加害人,并向社区、邻居、警察等人员请求帮助; 2.其次,受害人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受到家庭暴力的要如何维权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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