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地上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 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有: 1、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为27个月,二级残疾为25个月,三级残疾为23个月,四级残疾为21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疾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员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以残疾津贴为基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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