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填空的效力如何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填空的效力如何认定 打印遗嘱填空的效力,需要经立遗嘱人和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认定,才能有法律效力。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人民法院确认遗嘱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法院确认遗嘱效力:首先遗嘱的所立之人必须是有一定的行为能力的,在其意识清醒的前提下,立下遗嘱,所立遗嘱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遗嘱,也可以是录音等形式的。 一定不要超过我国法律所能保护的范围。遗嘱里面所反映的内容一定要是立遗嘱的人,自己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多份遗嘱遗嘱效力如何去认定 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的,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立的一份遗嘱为准;如果立有多份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立的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填空的效力如何认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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