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爷爷过户给孙子的房子,能够再要回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爷爷过户给孙子的房子,能够再要回去吗 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父母买的房子过户给孩子要手续费吗 可以通过继承、赠与和买卖等方式进行过户的办理。在办理过户的过程中,所要缴纳的费用也是有区别: 1、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公证费2%,得到公证书去房管办理过户,缴纳全额契税3%,印花税费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 2、买卖;看房子是否满五年持有和唯一自住房,是的话,买卖过户免除1%个税。免除5.55%营业税。缴纳契税90平以下1%,买家有其他住房,契税就是3%,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 3、继承,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是税费少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别的考虑,可以等到父母过世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这一过程只需要缴纳极少的登记费和印花税。子女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产证满5年之后,如果再出售该房产时没有其他物业,则可同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交易手续费。 以上税费按照品估价缴纳和计算,也可以有父亲写遗嘱,指定孩子以后一人继承。 免征营业税情况主要有,离婚时财产分割;无偿赠与子女、父母、配偶、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如果是无偿赠与承担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人员,后房屋产权人死亡,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都可以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爷爷过户给孙子的房子,能够再要回去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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