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债是否合法 |
分类 |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
解答 |
一、民间借债是否合法 满足以下条件的民间借贷合法: 1、该民间借贷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如若其中任何一方,在该笔借贷中存在欺骗,恐吓,威胁等违法行为的,该笔借贷不合法。 2、当出借人出借不是自己的资金时,由于出借的资金并未得到当事人的允许,因此该借贷关系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3、在民间借贷中扮演中间人的,即以较低利息借到的钱,然后以较高利息转借他人,从而赚取中间利息差额的,由于该行为违反法律,因此其所主张的民间借贷不合法。 4、民间借贷合法的前提是该笔款项的用途合法,如若当事人借钱从事贩毒,走私,赌博等违法行为,而借款人在借钱之前已经知道对方用途的,该笔借款不合法。 5、虽然民间借贷的利息由双方协商,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规定,如若民间借贷的利息超出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则超出的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纠纷是否判刑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出借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但是,如果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民间借贷的利滚利是否属于合法 民间借贷的利滚利是属于违法行为。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并且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对于民间借债是否合法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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