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第三次开庭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官司第三次开庭会怎么判 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开庭如何判决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如果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法院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因为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破裂,所以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离婚怎样才能判不离 第二次离婚有这些情形才能判离,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对方起诉离婚,而己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搜集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并且在法庭上或者调解中坚决表明不愿意离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判离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所以如果对方找到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即使己方不愿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男方不同意离婚,只能起诉离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只能由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官司第三次开庭会怎么判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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