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定金
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问题 | 立约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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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约定金的基本概念立约定金,顾名思义即为约束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规定与《担保法解释》第115条。 它与成约定金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至担保合同的订立过程,不担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而成约定金的交付则是主合同生效的要件。 立约定金的法律效力立约定金合同的订立,即对当事人订立合同产生了约束力,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则不得要求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适用定金罚则。 另外,由于立约定金意在担保主合同的订立,因此,及时未交付立约定金。主合同依然可以成立和生效。法律依据在《担保法解释》第117条。 立约定金的法律性质立约定金属于定金的一种,是要式、实践型的法律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担保形式。 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的解释规定,立约定金合同时从合同,相应的主合同即其所担保的合同,但这种理解就会出现从合同先于主合同订立,且主合同的效力完全不影响从合同的现象。因此,学界有很多学者认为,立约定金属于一种预约,相应的本约是它所担保的合同。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明显优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观点。 立约定金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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