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家政造谣案件判刑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上海家政造谣案件判刑标准 1、造谣者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二、造谣诽谤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造谣诽谤的认定条件包括: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 三、造谣传播的情形有哪些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四、诽谤罪的加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1、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 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1)引发群体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造谣案件判刑标准是造谣者的判刑标准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一定的处罚,而且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有造谣诽谤这样的一种行为,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够进行处罚的。上文中主要对上海家政造谣案件判刑标准作出了介绍。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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