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从轻处罚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醉驾从轻处罚怎么处理 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我们认为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 (2)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 (3)驾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 (4)发现自己不能安全驾驶后,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 (5)积极赔偿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醉驾怎么争取从轻 醉驾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交纳罚款等,积极化解与被害人间的矛盾,如积极赔偿并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拘役刑期或实现缓刑的适用; 当事人的客观情况,如不满十八周岁、怀孕和已满七十五周岁,和犯罪行为造成的客观结果(如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也是法院考虑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形。 相反,醉驾后对于司法工作态度消极(如逃逸、抗拒检查、拒绝配合等);曾因不规范驾驶行为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醉驾过程中还有其他不规范的驾驶行为(如无证驾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牌、驾驶报废、改装车辆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对事故发生有较大程度的过失(如被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可能会导致刑期从重或本能够适用缓刑而未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初次醉驾的怎么去处理 初次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醉驾从轻处罚怎么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