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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怎样的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一、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互相抵销的条件为当事人互负债务,且互相负担的债务标的物的性质种类相同,或者债务标的物的品质和种类并不相同,但是当事人协商抵销的也可以。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债务人的连带债务是怎样的意思

1、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

2、连带债务的核心是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连带关系是连带债务产生的法律依据。所谓连带关系,就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一种法律关系;在该关系中,多数债务人中一人或数人所发生的事项,效力及于全体债务人。因此,连带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中的一人、数人或全部,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每一个债务人都有向债权人全部清偿的义务,而且只要债务没有清偿完毕,则任一个债务人无论是否应债权人的请求清偿过债务,也无论他自己应分担的债务是否履行完毕,对于还没有清偿的债务都有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怎样的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并且债权人已经提出了清偿要求,但债务人不能清偿。这里的不能清偿应当是一种持续的状态,不是偶尔一次性的不能清偿或者因财务困难暂时不能清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的资产价值少于债务。

(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指债务人资产的账面价值虽足以抵债,但事实上没有清偿能力,并且明显缺乏清偿的可能性。债务人如果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也可以自行提出重整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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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9: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