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城乡统一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稳妥合理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根据治疗医院出具的精确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单据或者病历、处方来确认; 其次是误工费用部分,应从实际损害程度、随之而来的身体恢复情况并参照权威部门的法医学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科学证明等多方考虑确定; 此外,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也在全额赔付范围之内,应按照国务院有关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标准(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每日)乘以住院天数进行计算。 对于护理费用赔偿的问题,如果护理人员具有劳务收入,则护理费用的赔偿可以参考本咨询意见中关于误工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 倘若护理人员没有任何收入来源,那么护理费用将按照居住地区该年度居民的平均生活费水准来计算。 至于住宿费用的计算,将依据本地区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时的住宿标准作为参考准则。 对于残疾赔偿金部分,以伤残比例系数为依据,并参照施害方所在地关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不同标准,以自定残之日起的时间开始,按二十年单位进行计算。 最后,丧葬费用的赔偿额度遵循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丧葬费具体规定为准。 至于死亡赔偿金,则按照本地区平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准,一次性赔偿二十年。 而如果受害者年龄大于或等于六十周岁,每次生日增加一岁,其赔偿年限将会相应减少一年; 当受害者达到七十五周岁及以上年龄时,赔偿年限仅为五年。 至于抚养费用,要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境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至十八周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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