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农村违章建房如何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对农村违章建房如何处理 对农村违法的建筑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即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1、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可并处罚款。 其次,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违法建筑建房人的权利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一)违法建筑在被行政主管机关定性之前,依法应受到保护 按照物权法的基本原理,除了无主财产之外,只要有物存在,就必然存在着物权。就违法建筑而言,在被行政主管机关确认为违法建筑之前,已经被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实际控制着,因则违法建筑的所有人享有着对该违法建筑的实际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对建筑材料的合法占有而享有的,故法律应当予以适当的保护。 任何部门在未经规划部门对建筑进行合法性认定前,私自强制拆除,必然侵害所有权人的权利,所有权人有要求私自强拆行为人给予补偿。 (二)违法建筑的拆除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规定,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拆除都是可以抵制的。 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应严格核查拆除单位是否按照法律程序对自己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如拆除单位未按照程序进行拆除,所有权人完全可以拒绝违法拆除。同时,拆除单位尽快拆除违法建筑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推进与自己利益关系的工程进展等目的,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自己申请复议的权利等等,必然可以使拆除单位的进展放缓,这样就能为违法建筑所有权人争取得到谈判、补偿的机会。 三、农村建房宅基地申请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在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类型主要有: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2、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3、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4、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5、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6、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对农村违章建房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发现农村有违章违法的建筑物,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那么完全是可以限期责令拆除。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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