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是否能够不给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抚养费是否能够不给了 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能够自行约定,抚养费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全部承担,另一方不再给付,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独自抚养子女的,法院不会准许。 如果要给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取决于父母的收入水平、当地生活水平、子女数量和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如下: 1、如果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能够参考其年总收入,比例同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时男方不想抚养孩子是否能够 离婚男方能够不直接抚养孩子,但应当支付抚养费。对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能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子女抚养进行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不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判决书中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抚养费是否能够不给了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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