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一般犯罪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有什么 中国对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为,携带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量较大是指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达到下列标准: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的;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的;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 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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