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继承的房产何时过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遗嘱公证继承的房产何时过户 遗嘱公证继承的房产应自产权人死亡后进行过户。继承人应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办案人员收件立案、核发回执,审核通过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公证遗嘱房产继承书有时间限制吗 房产继承公证书没有注明公证时间的有效期,则无时间限制。继承公证书的效力没有时间限制,是永久性的,如房产部门不给过户可对其提起民事诉讼。 房产继承公证,有两种,一种是遗嘱公证,一种是其他继承人承认某一个人为房产的唯一继承人的公证。持公证书即可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根据遗嘱继承的房子如何办理过户 如果是公证的遗嘱,遗嘱继承人带着公证的遗嘱,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登记证,相关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可;而如果是普通的遗嘱,需要其他继承人认可,一起办理公证手续或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遗嘱公证继承的房产何时过户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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