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对公签合同要盖哪些章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公对公签合同要盖哪些章 签订合同使用公章或者是合同章都可以。 一般情况,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 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一般签合同需要带哪些 签署合同过程中,首先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审查对方的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这是确认双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资格的前提条件。 其次,可以提前拟定合同的部分条款,从最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角度出发,但是必须交由对方参考。 最后,如果涉及当场支付的,就要准备好标的物和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 (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签合同时一般要注意哪些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 四、约定违约条款。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六、明确合同签订地。 七、约定担保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公对公签合同要盖哪些章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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