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会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房屋买卖合同会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会判无效的情形如下: 1、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或者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是哪些呢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如下: 1、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 2、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 3、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 4、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 5、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 6、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7、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8、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在哪些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以下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 2、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 3、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 4、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 5、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 6、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7、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8、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房屋买卖合同会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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