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期是不是可再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到期是不是可再取保 取保候审到期是不可再次取保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满后是不是可以视为自动解除 取保候审期满后如果办案单位没有作出任何处理的即自动撤销。 一般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拘留是不是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嫌疑人和亲属只有取保候审的申请权,核准权在办案单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取保候审到期是不是可再取保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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