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公证给女方一半是不是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前房产公证给女方一半是不是有效 婚前房产公证给女方一半是有效的。 公证有着一定的法律效力,即便房产证上没有写女方的名字,但只要婚前办理了房产公证手续,女方就拥有部分房屋的产权; 离婚的时候会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可以按照公证内容中各自占有的比例进行分割。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民法典中婚前财产经公证是不是有效 婚前财产经公证是有效的。具有一定的证据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当事人能提供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三、结婚前做的婚前财产公证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结婚前做的婚前财产公证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等,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婚前房产公证给女方一半是不是有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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