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一、行政复议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不服的、没有依法作出行政行为的、以及其他被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二、行政复议流程都有什么 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先由行政相对人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然后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依法进行书面的审查;最后及时地作出复议决定,将复议决定书送达给各当事人;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三、行政赔偿的范围有什么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和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 具体如下: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六、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七、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八、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九、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行政复议范围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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