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了执行裁定失职罪一般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犯了执行裁定失职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判刑规定是: 行为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怎么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 构成判决失职罪要满足下列条件: 1、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主体是执行判决的司法工作人员; 3、客观上是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主观上是过失心态。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中国新刑法执行裁定失职罪判多久 执行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执行裁定失职罪量刑时间: 1.基础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犯了执行裁定失职罪一般怎么判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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