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怎么赔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交通肇事怎么赔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的流程如下: 1、拨打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 2、保险公司派人到场或者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 3、对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 4、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评估费用; 5、保险公司审核索赔单据; 6、审批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至二十九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及时告知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的情况也不同: 第一,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第二,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交强险肇事逃逸怎么赔 肇事逃逸的,交强险在以下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按以下赔偿限额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按以下赔偿限额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交通肇事怎么赔付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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