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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孩子的离婚流程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有孩子的离婚流程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采取的方式,夫妻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二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不给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有: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4.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协议离婚需要的流程有什么

协议离婚的需要下列流程: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离婚冷静期。

(四)三十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有孩子的离婚流程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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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6: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