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放弃抚养权不可以不给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不给孩子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与是否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一方想要离婚,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只要子女有需要,随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抚养费,法院判决后还不给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23岁可以追讨18年抚养费吗 23岁已经成年能够独立生活的,不可以追讨18年抚养费。 如果该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仍需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成年子女不可以向父母追讨未成年时期的抚养费,原因如下: 一、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为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综上,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为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从抚养费的功能看,抚养费的主要功能是为了维持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存权,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子女成年时,抚养费用已丧失功能,不具有保护利益。 二、抚养费的请求权期间仅为子女未成年时。 从抚养费立法目的及其功能来看,子女未成年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未承担的抚养费用,同样因其子女成年丧失保护价值应不予保护。 抚养费的请求权期间仅为子女未成年时。 成年后,索要抚养费的迫切性问题就已经不存在了,也就丧失了请求权的基础。 当子女成年时,抚养费用已丧失功能,不具有保护利益。 即子女成年后,不能对其未成年期间父母应承担的抚养费用进行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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