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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婚后房产有没有效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婚后房产有没有效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没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没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没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没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一方擅自出售房屋共有没有财产怎么办

第一,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签订合同的一方所有没有,房屋买受方如属于善意第三人,其信赖利益应得到保障,即认定合同有没有效。

此时如果购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卖房人或其配偶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如果购房人虽然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但没有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没有权,只能向卖房人主张违约责任。

第二,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夫妻共有没有(按份或共同),此种情况下,一般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但是存在例外情形,比如订立合同的一方持有没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进行房屋买卖的;

夫妻另一方追认买卖合同的;

买受人举证证明夫妻另一方知道而未表示反对的;

买受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占有没有使用房屋,夫妻另一方未在合理期间提出异议的,等等,上述几种情况都可以认定购房人有没有理由相信卖房人转让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从而认定合同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没有权人有没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没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没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三、一方擅自出售房屋共有没有财产怎么办

第一,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签订合同的一方所有没有,房屋买受方如属于善意第三人,其信赖利益应得到保障,即认定合同有没有效。

此时如果购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卖房人或其配偶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如果购房人虽然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但没有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没有权,只能向卖房人主张违约责任。

第二,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夫妻共有没有(按份或共同),此种情况下,一般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但是存在例外情形,比如订立合同的一方持有没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进行房屋买卖的;

夫妻另一方追认买卖合同的;

买受人举证证明夫妻另一方知道而未表示反对的;

买受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占有没有使用房屋,夫妻另一方未在合理期间提出异议的,等等,上述几种情况都可以认定购房人有没有理由相信卖房人转让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从而认定合同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没有权人有没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没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没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婚后房产有没有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没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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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5:34:57